音像资料使用规则1.音像电子教材应按照国家颁布的《非书资料著录规则》或上级电教部门的统一要求,做好编目和上架。入库数据应包括入库时间、单价、数量、金额、资料来源、资料类别、规格型号、出版单位、入库编号等。根据学校音像电子教材的实际,编目时可采取分级的方式,编好的资料应尽快上架,便于教师查询与借阅。资料要根据教育教学类别和电教资料载体性质分类排架存放,做到归属恰当,便于查找、提取、归架、清点等。 2.有些内容过时、破损或音像质量下降影响继续使用效果的资料应及时清理,并予以注销。 3.编目时做到统一、规范、有序,则查找比较方便。对每一位老师借用的音像电子资料都必须详细记录,包括出借日期、资料类别、数量等。应要求教师资料用毕后及时归还。对归还的资料应逐一检查,并注销相应的出借记录。对那些由于借用者主观原因导致破损或丢失的资料,应要求借用者按规定赔偿,若无法重新补上实物的,应在入库登记帐本(馆藏资料目录)中注销。为便于查询馆藏资料情况和出借情况,把馆藏资料目录和出借情况及时输入到计算机服务器中。4.做好音像电子教材的日常维护工作。对资料的维护要针对不同媒体类型采用不同方法。录音、录像资料要注意防磁、防晒、防潮。对于较长时间不用的录像、录音资料每年要倒带或快进一次。对投影片要注意防晒、防潮,对于vcd、U盘之类的资料要注意防尘和防划伤,要定期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