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小学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ID:86675 2022-06-15 1 9.99元 2页 13.32 KB
已阅读2 页,剩余0页需下载查看
下载需要9.99元
免费下载这份资料?立即下载
梅城小学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任何意外都会给学生、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  学校紧邻公路,来往车辆较多。每当上下学前后时段,接送学生的车辆就集中在学校门口及周边路段,车辆随意停放、拥挤行驶、随意上下孩子,接送学生步行的家长不走人行道,在车流中穿行,造成交通拥堵的同时也带来交通安全隐患。  道路交通安全是学生上放学途中最为重要的安全事项。为了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出行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将学生上放学途中有关交通安全责任告知您,希望各位家长与学生认真阅读,共同遵守。  1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接送孩子,我校学生进教室最早时间为7:10,请不要提早将孩子送到学校,以免出现孩子无人管理的失控状态。  2温馨提示:严东关西路两侧随意停车是会被交警部门贴罚单的。  学校请家长送孩子上下学时,不得将车辆长时间停放在校门口和环城公路(严东关西路)两侧,避免交通拥堵,发生安全事故。自驾车接送孩子,要做好安全防护,必须系好安全带。  3特别提醒:为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值周教师和少先队将联合到校门口检查登记乘坐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未佩戴头盔的学生,并进行相关教育。  在乘坐电动车、摩托车时,要"一人一盔";不驾乘车无资质的三轮车。  4家长要教育学生安全过马路,教育学生不要去河、塘、堰玩水嬉戏。暴雨涨水季节,需要过桥、过河沟的学生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  5家长要教育学生不乘坐超速车、超载车、拼装车、农用车、三轮车、司机酒后驾驶车、无牌无证等车辆。家长不租用无证照和经营资质的“黑车”运送学生,发现有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载、超速,无牌无证、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应及时向交通部门举报。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骑电动自行车”。请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严禁孩子骑自行车甚至电动自行车上学,严禁满十二周岁的孩子在公路上骑自行车玩耍。,  7学生因病因事、因天气状况、因道路状况不能到校上课,家长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不要盲目尝试通过危险路段,确保人身安全。  8经过施工区域,家长要教育学生观察通行,注意避让深坑及施工车辆。  尊敬的家长朋友,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爱护他们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职责。我们真诚希望在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携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祝您及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建德市梅城中心小学  2022年6月15日
同类资料
更多
梅城小学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