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操、眼保健操制度
ID:7348 2021-09-01 1 1.00元 1页 12.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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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早操、眼保健操制度  为加强素质教育,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制度。一、早操  1、全体学生均要按规定时间到操场做广播体操(因病因事除外)。学生须整队到场,教师应跟队管理,体育老师负责维持全场秩序。  2、做操要规范,动作要标准、大方、不得马虎;队列须整齐,同时领操员和班主任应在队列之前,另一跟班服务教师位于队列后。  3、任何班级不得占用早操时间,不得利用早操时间举行检测,特殊情况缺席的须报分管校长或少先队大队部批准。  4、离场要有秩序,不得拥挤,队形须在离场后散开。  二、眼保健操  1、各科老师须在规定时间到所有班级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不得迟到。  2、做眼操时,须由一名同学在讲台领操,全班同学按照眼保健操的正确图示去完成,以确保做操时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3、班主任老师应指导学生如何做眼保健操,也可聘请体育老师作指导。  4、学校值日生一经发现有班级有做眼操时纪律混乱,则对该堂任课教师予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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