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市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安排实施方案
ID:51685 2021-10-12 1 20.00元 7页 22.9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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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市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安排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精细组织,认真谋划,全面完成我县XXX年农村危旧房改造这项惠民工作,根据《关于下达XXX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和近三年改造情况,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XXX为指导,按照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和社会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危旧房改造优惠政策。以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居住条件为目标,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为原则,突出“统一规划、集中建设、整村推进”,通过集中建设一批农村危旧房改造试点村庄,促进我县村庄向经济发展、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新型农村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原则。各乡镇要充分整合可利用资源,加大项目推进力度,要充分尊重农户意愿,调动农户自主参与项目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坚持科学规划、有序建设的原则。各乡镇实施的农 村危旧房改造项目要符合乡镇、村庄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房建设要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做到一户一宅,拆旧建新。(三)坚持点面结合、整村推进的原则。今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以集中建设、整村改造为重点,各乡镇在集中点建设过程中要统筹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充分发挥集中示范点的典型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改善农村居民人居环境。(四)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各乡镇在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同时,要整合使用其他扶持“三农”的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有机结合宅基地置换、土地征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五)坚持政策公开、阳光操作的原则。各乡镇要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实行项目公示制度,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工作任务根据省上文件要求,XXX年我县第一批农村危旧房改造计划为2000户,每户补助资金1万元。全县计划将根据各乡镇上报当年拟集中建设计划,结合各乡镇近几年对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情况进行分解。(任务分配详见附表)。四、实施步骤 有关乡镇必须在XXX年4月全面启动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XXX年3月1日—4月15日):方案制定阶段。各有关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农村危旧房改造方案及实施规划,并详细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改造对象。第二阶段(XXX年4月15日—10月31日):试点建设阶段。4月份全面启动建设工作,10月份完成各项建设任务。10月底前各乡镇及时组织自查验收,并对组织管理、政策措施、质量监督、资金管理、整体效应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报告上报县危改办。第三阶段(XXX年11月1日—11月30日):检查验收阶段。县上组织县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对乡镇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五、对象确定严格按照“一申二评三核四批”(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合理确定农村危旧房改造集中示范户。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旧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住房等证明材料。2、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根据申请,召开村民大会或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以公示,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乡(镇)政府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3、审查公示。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县住建部门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应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4、复核批准。县住建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核,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六、建设要求(一)各乡镇集中示范点要编制建设规划,规划要充分结合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突出地域自然人文特色。(二)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履行项目建设各项制度,集中建设点工程必须有正规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必须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必须由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三)各乡镇集中示范点要选取当年能完成户数不小于30户建设点或整个自然村进行改造,有条件的一并实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变危改项目实施以来“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现状。(四)各乡镇集中示范点新建房屋可以为砖木或砖混结构 平房或楼房,每户建设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采用抗震安全结构(上下圈梁和构造柱),能够达到国家抗震设防要求,满足村民生活需要。(五)各乡镇集中示范点建设工程全面开工后,墙体砌筑1米以上经检查验收后拨付资金5000元/户,其余5000元/户待工程竣工,并在县上验收合格后拨付到位。在5月30日以前仍未开工建设的乡镇,下达指标予以收回,分配其他乡镇实施。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指导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事宜。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实施、项目督查、资金监管、工程验收等事宜,确保危改项目顺利实施。(二)明确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要依照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建设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安排意见》要求承担项目法人主体职责,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项目终身负责制、项目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等各项管理工作全权负责。(三)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要健全目标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实行专人负责制,确定1名乡镇分管领导和危改业务人员,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完善工程监管制, 加强农房设计图纸审查,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和指导监督;要建立长效的、动态的危旧房改造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强化公示制度和群众监督机制。(四)加强资金管理。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乡镇补助资金要统一通过一折统形式发放到农户,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国家惠民资金足额发放到户,杜绝一切违法违规使用资金行为的发生。(五)完善项目资料。各乡镇要指定专人做好危改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上报等工作,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同时完善集中建设点各项建设手续,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认真落实项目管理基本制度,完善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六)严肃工作纪律。要把危旧房改造纳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在工作中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失职、渎职和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瞒报虚报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者要严肃查处。附件:1、XXX农村危旧房改造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XXXXXX年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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