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2021年中小学全面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稿合编2021年中小学全面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1980字文一、指导思想二、领导小组三、实施细则(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二)加强有效教学研究。(三)提高师德修养。(四)保障学生睡眠时间。2021中小学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主管教育部门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全面、健康而有个性地发展;本着对学生未来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把上级关于“双减”的要求落到实处,科学把握“双减”的精神实质,特制定本方案。二、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全体教师三、实施细则(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1.严格根据《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2.教师严格按照各学科课时量安排教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课程和课时。3.任课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遵守课堂秩序和教学规范,不得随意调课、占课,不得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4.学校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课表、作息时间表,主动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5.各科教学要严格按照市颁发的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不得随意加深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二)加强有效教学研究。1.提高教研活动质量(1)各教研组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和进度,确保日常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2)由教研组长负责,各教研组围绕本学期教学重难点积极开展各项教研活动。,(3)本学期各学科以“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为主题,组织教师上公开课、空对空等教学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业务水平的提高。2.提高课堂教学质量(1)优选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教学方法是教学过程中最活跃的因素。教师善于启发,学生才能善于主动思考、愉快学习。在讲解过程中启发学生思考生疑,促进知识迁移。为了保证课堂的有效、高效,每位教师在课堂中必须精讲精练。尽可能多的把时间留给学生,让学生进行多读精练。教师的语言要简练,与课堂教学无关的话不说,保证课堂教学的高容量性。(2)优化学习方式,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引导学生掌握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语文学科重基础规范的养成,重个性化体验感悟、表达;数学学科提倡独立探究与合作交流相结合,重视思维训练和实践能力的培养。(3)落实导优辅差工作,促使学生全面发展。减轻学生负担,不等于降低教学要求,既要重视对“尖子生”的培养,组织他们参加多种活动,使他们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又要特别重视对部分“差生”的个别辅导,及时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中的困难,迎头赶上。这样既减轻了大部分学生的负担,也满足了不同层次的学生对学习的要求。3.加强特色备课,精心备课。采用集体备课与个人修改相结合的方式。教师以教研组为单位,在充分吃透课标、钻研教材、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实行集体备课,形成教案。各教师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教学特点、本班学生实际情况对教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精选教学内容。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对所学教材的内容做出适当的调整与增删,以学生现有发展水平为出发点,着眼于学生将来的发展,使学生“满负荷”地学习,促使学生的潜能得到最大的发展。4.精心设计练习老师精心设计课内外练习,减轻重复性作业、避免机械性作业。在“练”字上下功夫,练习贵在得法,重在教会学生练习的方法与技巧,使减负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学生的学情,分层设计作业,提倡设计可供学生自主选择的作业,使每个学生都得到不同的发展。严格控制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一、二年级不布置课外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学生书面作业时间平均每天不超过1小时。5.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减负”不是取消考试,而是要求改革考试的内容与方法,使考试不再变成“学生的敌人”,符合教学规律的检测是必须的、必要的。我校将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难度,少考多练,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的成功感。6.积极开展各项竞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到减“负”不减“质”。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根据学生的需求,让学生自由选择,在各门学科间开展相应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让学生在活动中增长见识,拓宽知识面。7.其他培养学生良好的课外阅读习惯,促进课外的知识积累。加强家校联系,培养学生良好作业习惯,取得家长对“双减”的理解和配合,避免从家庭角度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主动征求来自家长的意见,交流教育学生自觉学习的有效方法。(三)提高师德修养。关爱每个学生,对学生要尊重、理解、宽容,不得以粗暴的态度对待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得歧视差生。倡导教学民主,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肯定成绩和进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通过谈心沟通,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四)保障学生睡眠时间。1.教师、学生、家长都要懂得充足的睡眠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学校建立学生睡眠质量监督机制。2、教师不得占用学生休息和活动时间集中上课。,2021年中小学全面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5036字文一、指导思想二、工作原则三、治理重点四、实施步骤五、工作措施六、工作要求2021中小学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进一步加强我市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促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行动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精准施策,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减负、校外增负的问题,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建设有利于中小学生身心成长的健康教育生态环境。二、工作原则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是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本县区、开发区(新区)(以下简称“县(区)”)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疏堵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中小学课后活动载体,扩大学生课余教学辅导志愿服务试点工作,切实减轻学生校外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清理整顿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巩固“零择校”成果,斩断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招生的联系。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坚决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行为。宽严相济的原则。要从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涉及中小学生学科类(语文、数学、英语等)培训机构的治理,严格培训机构设置条件,加大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同时,修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标准,规范培训机构的行为,既要满足“大众创业”的需要,又要符合教育规律和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三、治理重点1.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学条件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证照;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2.对以教育咨询等名义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办学资质却从事教育培训业务,责令其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3.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要向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4.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5.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设施、办学条件和周边治安环境大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办整改。6.坚决查处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从重处理。四、实施步骤(一)排查摸底1.召开全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部署专项治理工作;,2.以县(区)为单位,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数量、分布、培训类别等进行摸底排查,组织中小学校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全面掌握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的机构名称、培训学科类型、上课地点、周上课时间、上课形式、上课内容、授课教师、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现状;3.认真梳理区域内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各县(区)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具体的方案。4.组织修订《南昌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拟定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点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二)集中整顿根据各县(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方案,采取“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式,对区域内的培训机构开展集中整顿。,“综合治理”方面:一是组建联合执法队伍。要建立由教育、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物价、卫计、公安和消防等部门参与的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面的治理工作;二是针对性开展排查,重点是“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违规跨区域设点、居民小区“作坊式”培训机构、跨学期或跨学年收费、食品卫生和消防安全等;三是排查治理不留死角。采取地毯式排查,无论街道、社区、办公楼、商业区,还是学校、闲置厂区、居民生活区,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四是及时有效处置。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视培训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程度,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该处罚的处罚。“专项整治”方面:针对综合治理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列出清单,分门别类。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建立“白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培训机构存在比较突出和集中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在集中整顿阶段提出整改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特别是对“僵尸”机构的处理、超范围经营的监管、学科类培训教师的备案和教学计划的监督指导、虚假广告的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均要作为专项治理的内容,实行部门联动,压实责任,积极探索,敢于亮剑,长效管理。(三)督促检查此次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县(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范围。由市政府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从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民政、物价、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专门人员成立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对全市各县(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中小学招生行为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情况进行督查。对于与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治理。,对全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卓有成效的县区给予表彰,对工作推动不力,治理工作敷衍塞职,培训机构乱象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将提出批评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齐抓共管成立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 长:副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消防支队、市房管局、市卫计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建立全市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民政、物价、公安、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培训机构监管中的重大政策、突发事件、专项行动等进行研究、部署、协调、处理。,各县(区)也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区域内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和监管工作。(二)标本兼治,堵疏结合,规范发展1.创新工作思路,多渠道减轻学生课外负担。一是巩固“零择校”成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继续巩固和覆盖我市普通中小学“零择校”的成果,取消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特长生招生。从2018年始,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采取电脑派位分班,严格禁止以各种名目举办实验班、特色班等,减少学生因择校和分班盲目参加校外培训活动,减轻学生的课外学业负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二是扩大“教辅中心”的辐射作用,满足不同学生的课余需求。在试点基础上,扩大“南昌市教师志愿辅导服务中心”的试点范围,采取“教育部门主导,财政资金扶持,教师自愿服务,学生自我选择”的免费培训模式,通过线下集中辅导、线上答疑解难等形式,针对学生不同需求进行“培优补差”,以此抑制校外培训机构过度发展。三是探索“课后三点半”服务模式,解决学生课后服务难题。各县区要积极探索义务教育学校“三点半”后学生课后服务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第三方等形式,在坚持学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兴趣活动,有效排解中小学生下课过早无人照看的难题,减轻学生家长因学生课后托管增加的经济负担。,四是实行“一同步三统一”的招生改革,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即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的方式进行,制止民办学校将培训机构的培训结果与招生挂钩。2.规范办学行为,多部门携手治理培训乱象建立培训机构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把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根据不同职责,明确责任分工,畅通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形成社区、街道、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教育部门做好培训机构年检、督导评估和办学行为治理工作;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对教育咨询公司跨区域异地经营的清理、超范围经营的监管;民政部门对二年以上未年检的“僵尸”机构进行清理;公安、消防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校内消防安全的检查;街道社区对辖区内的培训机构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建立培训机构公示制度。畅通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举报途径,开通电话举报和网络举报通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实行“白名单”和“黑名单”公示制度,每年6月份公布本县(区)范围内培训机构的情况,建立培训机构社会信用体系记载公示制。3.加大处罚力度,多方位依法监管形成态势,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毫不手软。对“无证无照”开设校外培训活动的予以坚决取缔;对“有照无证”开设校外培训活动的机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不得开展培训活动,不听劝阻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消防设置要求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培训活动,整改达到要求可恢复开办,整改不达要求的予以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等)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初次发现,约谈机构举办者并立即整改;再次发现的,立即停办整改,三个月内不得开展培训业务。发现三次以上并屡教不改的,劝诫举办者并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培训机构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同意,擅自举办中小学等级考试及竞赛的,初次发现,约谈机构举办者并停止考试及竞赛;再次发现的,立即停办整改,三个月内不得开展培训业务。对校外培训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培训机构处以停办整改,涉及公办中小学校的,对学校负责人按违反招生纪律由纪检组约谈并给予相应处分,涉及民办中小学校的,约谈学校举办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核减该校次年招生计划的10%。,对在职中小学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课及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和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和程序吊销该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三)强化督查,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88611646。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举报制度,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检查,快速处理。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培训机构进行检查、清理,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指导。确保我市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健康教育生态环境。六、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课外负担,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好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健全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要明确部门职责,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举措,确保取得实效。2.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全民教育素养,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不盲目跟风,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学习负担。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反映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助推培训机构市场的规范有序。,3.各县(区)要确定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联系人,在治理工作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