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作业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有关中小学作业管理总要求,将作业管理纳入学校常规教学管理之中,特制定了管理制度。一、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教师利用乐童计划时间辅导学生,学生在学校能做完大部分作业。严格执行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二、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教师创新作业形式,分层布置作业,设计有效作业,不能让学生机械性的抄写和刷题。三、认真批改反馈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四、教师不得用班级QQ群、微信群等布置家庭作业。五、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六、
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小学睡眠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睡眠管理制度:1.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2.小学生到校不得早于7:30,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3.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4.学生在规定的到校时间前,学校和教师不得安排或要求学生进行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5.教师不得拖堂,课间时间安排学生到室外活动或放松。6.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7.不得组织学生上晚自习。8.家长要积极做好学生睡眠管理,每天学生睡觉不得晚于9:30,确保睡眠时间充足。小学手机管理制度一、学生原则上不带个人手机进校园,禁止带手机进课堂。
二、学生需要与家长联系的,可以借用班主任老师和科任老师的电话,或者使用电子学生证(校牌)联系家长。三、各班设立班级群和班主任沟通热线,家长可以通过班级群和拨打班主任电话联系学生。四、学生如需带手机进入校园,须经过家长同意,并提出申请,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方能带入。五、班级设置手机摆放平台,带手机的学生上课自觉主动将手机放到规定的地方,课后取回。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循如下规定:1.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2.学生在上课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电源,禁止使用手机,自觉将手机摆在班级的手机摆放台上,课后或放学后取回。3.在上课期间学生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师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学生将手机主动放在手机摆放台上。4.学生不允许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课间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
一经发现先立即制止,并通知家长收回手机。如再三与家长沟通和学生不服管教的,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学生和家长的责任。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制度。第一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
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第二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第三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第四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
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第六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第七条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第九条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小学体质健康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规定要求,学校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如下。一、坚持“健康第一”的思想,学校高度重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过开足开齐体育课、实践课,增强学生的健康体质。二、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1-2年级每周四节,3-6年级每周3节。学生上午进行15分钟“阳光体育锻炼”和30分钟大课间活动,开展广场舞、健身操、花样跳绳等体育活动。
三、严禁教师拖堂,课间时间要求学生走出教师活动或放松。四、定期开展预防近视专题培训宣传教育活动,每天上、下午做两次眼保健操,每学期2次视力检测,每学年第一学期对全校学生进行健康体检;第二学期,对全校学生进行视力筛查并建档反馈给家长。五、按照国家要求,每年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对学生体质健康进行科学监测。